連云港城管局:市城市園林綠化損失費標準出臺
2008-06-27 18:22:59 作者:孫淑莉 劉春 來源:連云港城管局 瀏覽次數(shù):
為有效打擊各類毀綠違法行為,保護和鞏固城市園林綠化成果,連云港市城市園林綠化損失費標準于2008年6月19日公布施行。今后,市城管行政執(zhí)法部門在查處毀綠案件時將有據(jù)可依,這是我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(quán)工作的一項重大突破。
自2004年6月1日我市在城市管理領(lǐng)域?qū)嵤┫鄬行姓幜P權(quán)以來,由于一直沒有出臺綠化損失費標準,致使許多毀綠行為,雖然證據(jù)確鑿,卻不能對當事人實施行政處罰。今后,市城管行政執(zhí)法部門在查處城市綠化違法案件時,可參照《連云港市城市園林綠化損壞及占用綠地補償標準》的具體內(nèi)容,對“損壞城市樹木;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樹木;砍伐、擅自遷移古樹名木可因養(yǎng)護不善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傷可死亡;損壞城市綠化設(shè)施”的四類違法行為可處以損失費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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