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建筑保護修復的原則和方法

2017-03-31 15:33:02         來源:互聯網     瀏覽次數:

  古建筑保護修復的原則是必須原址保護、盡可能減少干預、定期實施日常保養(yǎng)、保護現存實物原狀與歷史信息、保護現存實物原狀與歷史信息、正確把握審美標準、必須保護文物環(huán)境、不存在的建筑不應重建、考古發(fā)掘應注意保護實物遺存、預防災害侵襲。

  紀念建筑、石建筑、石窟寺壁畫、造像、古碑石刻等修繕工程,應嚴格遵守“不改變原狀”的原則。“不改變原狀”的原則,系指始建或歷代重修、重建的原狀。修繕時應按照建筑物的法式特征、材料質地、風格手法及文獻或碑刻、題銘的記載,鑒別現存建筑物的年代和始建或重修、重建時的歷史遺構,擬定按照現存法式特征、構造特點進行修繕或者采取保護性措施;或按照現存的歷代遺存、復原到一定歷史時期的法式特征、風格手法、構造特點和材料質地等,進行修繕的原則。

  依工程性質,可分為五類,如下;1、經常性保養(yǎng)維護工程,2、搶險加固工程,3、重點修繕工程,4、局部復原工程,5、保護性建筑物與構筑物工程。

  保養(yǎng)維護工程系指不改變文物的現存;結構、材料質地、外貌、裝飾、色彩等情況下所進行的經常性保養(yǎng)維護,如屋頂除草勾抹;局部揭瓦補漏;梁柱、墻壁等的簡單支頂加固;庭院整頓清理、室內外排水疏導等小型工程。此類工程就由管理或使用單位列入年度工程計劃和經費預算,作為經常性工作,各盡其職,各負其責。

  加固搶險工作,系指建筑物、石窟巖壁以及壁畫、造像、石刻等發(fā)生危及文物安全的險情時所進行的搶救性措施,諸如支頂、牽拉、堵擋、加固等搶救性措施。此類工程須在技術檢查的基礎上制定搶險加固方案,報相應的文物主管部門審批后進行。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報時,須補報備案。

  重點修繕、局部復原工程,系指對文物進行較大規(guī)模的重點修繕或局部復原工程。此類工程必須事先做好勘查測繪、調查研究,在充分掌握科學資料的基礎上進行設計。工程設計必須經過認真分析研究,廣泛征求有關方面專家的意見。并在提出《修繕、復原工程申請書》報經相應的文物主管部門批準之后,方得進行施工。

  保護性建筑物與構筑物工程,系指為保護文物而附加的安全設施,諸如排水防洪堤壩、防水房、亭、新加窟檐等。凡此類構筑物或建筑物,須與文物及環(huán)境風貌相協(xié)調,不可喧賓奪主。對文物本身和其周圍的歷史殘跡,必須嚴格保護,不可因附加安全措施而遭受損壞,附加的建筑物、構筑物的設計方案,報請相應的文物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施工。

  盡管現在古建筑保護方面從理論到實踐都比以往有所進步,但在實際中,仍然存在很多忽略保護理念和建筑特點的做法,諸如傳統(tǒng)建筑工藝失傳等,甚至一些傳統(tǒng)做法盲目被現代技術所取代,使得一些維修工程的結果偏離了古建筑保護的初衷。加強古建筑保護基礎理論的研究要與保護實踐相結合,建立科學的古建筑保護研究體系是實現保護理念的重要基礎。只有樹立科學的保護理念,認真研究每一個保護對象,科學地選擇更好的保護途徑和方法,才可能促進古建筑保護科技水平的整體提高,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使文化遺產得到更全面的科學關照和人文關懷

編輯:lianq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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