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投標人資格要求
3.1 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有獨立企業(yè)法人資格,具備下表所要求的資質和業(yè)績,并在人員、設備、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。其中ZLM標段在距離張家口市區(qū)20公里內,具有正在使用的3000型以上(含3000型)瀝青拌合設備(自有或租用均可,但必須提供產權或租賃協(xié)議書)。
近 5年內(2005年8月 1 日至今,以交工時間為準)獨立成功地完成累計長度大于 20km 道路 綠化工程的施工。 3.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3.3 每個投標人只能對本項目1個標段投標(其中可對ZLH1、ZLH2標段同時投標,但只能中1個標)。
3.4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(lián)企業(yè),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,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,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,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。
3.5 ZLM標段投標人須登陸“河北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”填報相應信息。未申領“河北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”電子信息卡的投標人須申領電子信用卡(已辦理原“‘河北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檔案’電子信息卡”的投標人不再申領)。
4.招標文件的獲取
4.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,請于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8月24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:00時,下午15時00分至17時 (北京時間,下同),在張家口市橋東區(qū)建國路18號東山招待所525房間持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原件、企業(yè)資質證書副本原件、企業(yè)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、經企業(yè)注冊地公證機關或張家口市公證機關公證的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、經辦人身份證原件、業(yè)績證明材料(合同協(xié)議書)、瀝青拌合設備發(fā)票或租賃協(xié)議書原件及上述資料復印件一套(A4幅面,全本復印,逐頁加蓋申請單位公章)購買招標文件。
4.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000 元,圖紙1000元,售后不退。
5.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
5.1 招標人將不統(tǒng)一組織進行工程現(xiàn)場踏勘,不召開投標預備會。
5.2 遞交投標文件的日期為2010 年9月10日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,請在截止時間之前,將投標文件正本1份、副本2份遞交至張家口交通大酒店會議室(張家口市勝利北路80號甲)。
5.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,招標人不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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